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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灯具安装要求规范

admin 2023-02-27 27 抢沙发
人防工程灯具安装要求规范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哪些规定2、人防工程电气规范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哪些规定

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2)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3)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日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4)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日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5)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6)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族。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7)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8)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是什么?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

摘 要:

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人防电气与普通民用建筑电气的设计有较大的区别。本文就人防电气设计中人防电源的选择、人防配电系统、平战合用及人防电气设计时容易出错和忽视的地方做个总结和归纳。

关键词:

人防电气;人防电源;人防负荷;人防配电

在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中,首先要明确战时负荷的种类及负荷级别,并对人防电源进行选择。作为平战合用的人防工程,还要明确平时负荷种类及负荷级别,再根据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的重要性选择电源。在满足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要求的前提下,战时的设计要尽量利用平时部分,即充分的做到平战合用,以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又要使平时和战时的配电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可靠。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跟普通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相比有许多不同,特别是线路的敷设方式、敷设路径等。下面就分别对这几方面进行阐述。

1确定平时、战时负荷级别、人防电源和人防配电系统: 在设计时首先要确定平时和战时有哪些负荷及负荷级别。对于平时负荷级别的确定这里就不赘述。对于战时负荷级别的确定可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表7.2.4。下面就常见的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汽车库的主要负荷及负荷等级列表一如下: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源;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应在防空地下室内设置自备电源;战时三级负荷,引接电力系统电源。中心医院、应急医院及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的其它人防工程内部均应设置柴油电站。除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外建筑面积之和小于5000m2的人防工程一级负荷为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这些一级负荷容量相对较小,可采用EPS等蓄电池组电源作为内部自备电源,平时设计到位,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战时安装。在通常情况下人防工程都规划有战时区域电源,即战时二级负荷的电源要求基本都能够得到满足。若无法引接区域电源时,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均应设置EPS等蓄电池组电源。对人防电源的选择可参考表二进行选择。 2人防设计的平战合用:

人防地下室工程中平战合用设备可分为动力和照明。对于动力设备首先要确定其平战的负荷级别,再根据负荷级别分别进行配电。对于照明系统则要复杂一些,为了使照明系统能够充分的得到平战合用,照明箱的设置宜按人防单元的划分来设置。因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大于人防单元的面积,一个较大的防火分区常划分成两至三个人防单元,且每一个人防单元都需要设置一个战时照明箱;所以要做到照明箱的平战合用,照明箱就不能再按防火分区这种平常的划分方式来设置。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车库的照度标准值为75LX。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除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的照度要求比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高许多外,其余人防工程的照度要求分别为100LX、75LX、50LX,与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非常接近。在平战转换时,只需对平时灯具进行少量增减即可满足战时照度的要求。 3 人防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由于人防工程对密闭和防爆要求的特殊性,设计时需要尽量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数量。由于人防设备的配电均由各自人防区内的人防配电箱配出,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较少。平时动力配电往往以放射式配电为主,出线回路较多,存在穿越人防单元和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所以平时配电间的设置位置即要考虑电源的进线方便及靠近负荷中心,还要减少或避免线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对于设置在人防区内的照明箱向非人防区照明配电时,向非人防区配电的照明回路数量不宜过多。如果非人防区照明回路较多,应在非人防区专门设置照明配电箱,避免从临近人防单元照明箱引出,以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进行密闭处理的管线数量。

由于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的安全及可靠性的保障不同,非人防区域的线路较容易遭到破坏,电气线路应防止从人防区域内出线到非人防区域再回到人防区域的情况。照明灯具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都量大面广,在设计时特别需要注意。

虑到密闭效果,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动力回路应选用电缆,口部照明回路选用护套线。由于平时设计时动力回路基本都是使用的电缆,所以动力回路基本上能够满足要求。而照明线路通常使用BV导线,此时进出防空地下室段应改用BVV等护套线。

当采用桥架进行敷设穿越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并进行密闭处理。为了保证被穿越墙体的防护、密闭性能,在密闭处理时必须一根电缆穿一根密闭管。若桥架内敷设的电缆数量较多,在进行密闭处理时密闭管会占用很大的截面。为了保证穿越密闭管后的电缆仍然能够得到桥架的保护,应加大桥架在断开处的截面。由于桥架断开采用密闭管进行密闭处理时会增大穿越墙体的截面,桥架敷设路径需要合理的选择。不宜选择在结构梁上进行密闭,而是应该在混凝土墙体上进行密闭处理。

根据人防设计相关规范,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及防火卷帘的金属门框、构件等均应做等电位联结。对于金属门框的接地规范条文中有明确的提到,故设计时基本能够考虑到位。而临战转换的人防单元间临战封堵及出入口临战封堵也预埋有金属构件,由于规范条文中没有直接提及,在等电位设计时会遗漏而未将其进行等电位联结处理。

为满足人防疏散的需要,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照明应设计至地面,且其电源应为人防电源。特别是附建式地下车库的人防工程,当利用平时的楼梯间为主要出入口时,从口部照明至楼梯±0层的照明电源均应来自于人防配电箱。 由于平时照明设计时的疏散路径是按建筑防火分区划分,而战时是按照防护单元划分,应急疏散的通道路径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此时的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的设计应采取平时和战时分别设计,在平战转换期内将平战不一致的地方按战时设计进行转换处理。

人防工程照明规范

建于地下的人防工程照明在工程内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的营造.上起重要作用。人防

工程照明是分别按战时和平时要求设计的,在战时照明负荷-般占工程总负荷的20%;

而在平时由于只有少量维护管理任务,风机、水泵等大功率负荷很少运行甚至不运行、

通信设备业务量也很小,照明负荷成为工程的主要负荷,占总负荷的40%~60%,照明

节能的潜力大,效益非常可观。因此,对人防工程的照明节能技术做具体深入的研究,

能节省工程用电,大大降低维护管理费用,提高工程平时经济运行效益,具有很强的针

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推动节约型人防上程建设,也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经济价值。

目前,我国照明用电占建筑用电的20%~30%,而目前几家专注于智能照明的电气

公司所生产的调光产品或场景控制器基本上都是开环控制,当人们进入工作区域,会按

照工作需求打开所需的光源,调节光源的光输出,使其达到所期望的照度水平,但- -般

调好一-个照度水平后,基本不会再根据室内的光线强度来改变,光线很好时更容易忽略

调节光源的输出,这样不仅不能创造良好的、舒适的工作环境,而且还造成了不必要的

能源浪费和经济损失。

灯具安装规范与要求

一、灯具安装施工要求

1.采用钢管作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毫米;钢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毫米。

2.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

3.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做保护扣;两端芯线应搪锡。

4.同一室内或场所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5.日光灯和高压汞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6.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为75毫米及以下时,可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二、灯具安装环境要求

1.安装前,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

3.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4.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米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伏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在变电所内,高压、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6.室外安装的灯具,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米;当在墙上安装时,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米。

三、螺口灯头的接线要求

1.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3.对带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3.对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之间的距离小于5毫米时,灯泡与绝缘台之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四、特殊照明要求

1.公共场所用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应有明显的标志。无专人管理的公共场所照明宜装设自动节能开关。

2.每套路灯应在相线上装设熔断器。由架空线引入路灯的导线,在灯具入口处应做防水弯。

五、固定在移动结构上的灯具要求

1.其导线宜敷设在移动构架的内侧。在移动构架活动时,导线不应受拉力和磨损。

2.当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千克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1千克时,应增设吊链。

六、金属卤化物灯的安装要求

1.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5米,导线应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且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2.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七、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的安装要求

1.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2.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3.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八、花灯的安装要求

1.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吊挂销钩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毫米。对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做荷载试验。

2.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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