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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中小学校健康的教室照明环境?
近视眼是随着视觉环境的恶化而产生的一种“现代病”,人们只把近视眼归罪于学生不注意用眼习惯,没能进一步认识到这是一种不良的视觉环境致害现象,通过完善教室光照明设计的处理,就能改善视觉环境。
测量方法按照室内照明度测量方法GB5700-2008及采光测量方法GB5699-2017执行,学生的视力按《中国学生体制、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凡裸眼视力低于5.0者为视力低下。
学生用眼方式主要是看书写字,教室的光源是来自自然采光和照明亮光。学生视觉环境是通过光线照射到纸张上,形成纸张与字体的色度和高度反差,从而眼睛就能感觉到字体的形状大小,色度与反射光的纯度成正比,亮度同反射光的强度成正比(单色光引起的亮度还与光波频谱有关,中频光的视觉亮度最强)。因此,光的亮度和色度是影响视觉环境的主要因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中小学校一般教室里室内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以下是广东省中小学教室照明情况排查表,可以清楚看到,教室照明环境是一项必要且严格的任务。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排查表
教室照明检测单位
中科检测
教室的人工光源/灯具需达到以下标准:
1、凡是教室均应安装人工照明设备。
2、教室课桌表面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应设有局部照明灯,并且其微尺度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4、学校教室照明应该采用色温在2700K~7000K范围的光源,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5、学校教室照明应采用小于26mm的细管灯。
6、教室照明荧光灯宜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
7、学校教室照明不宜采用裸灯,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能低于1.7米,目的是为了减少因照明引起的直接眩光。
8、学校教室照明的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大于19。
9、学校教室照明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功率密度不应大于11W/,目标值应为 9W/。
10、学校教室照明设计照度时,其维护系效应取0.8。
校园照明规范有哪些
一、教室照明的基本要求
教学楼照明中最主要的是教室照明,一般教学形式分为正式教学和交互式教学,正式教学主要是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即教师看教案、观察学生、在黑板上书写,学生看书、写字,看黑板上的字与图,注视教师的演示等;目前教室中除传统的教学区的黑板和学生区之外,教学区中大多采用投影等多种形式,学校以白天教学为主,有效利用自然采光以利节能,因此,教室照明中最基本的任务是:
(1)满足学生看书、写字、绘画等要求,保证视觉目标水平和垂直照度要求。
(2)满足学生之间面对面交流的要求。
(3)要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教学或演示区域。
(4)照明控制适应不同的演示和教学情景,并考虑自然光的影响。
(5)满足显色性,控制眩光,保护视力。
除此之外,教室照明还应做到安全、可靠,方便维护与检修,并与环境协调。
二、光源与灯具的选择
1、光源
教室照明推荐具有显色性好、光效高、寿命长等特点的灯具,易于满足显色性、照度水平及节能的要求。普通教室可用T5直管型荧光灯,有条件的可采用LED平板灯,提高照明质量,更有利于环保,并满足节能要求。
2、灯具选择
(1)普通教室不宜采用无罩的直射灯具及盒式荧光灯具。
(2)有要求或有条件的教室可采用带格栅(格片)或带漫射罩型灯具,最好采用LED平板灯具,光线利用率更高。
(3)具有蝙蝠式光强分布特性灯具的光强分布,一般有较大的遮光角,光输出扩散好,布灯间距大,照度均匀,能有效地限制眩光和光幕反射,有利于改善教室照明质量和节能。
(4)不宜采用带有高亮度或全镜面控光罩(如格片、格栅)类灯具,宜采用低亮度、漫射类灯具。
教室对灯具布置及控制有何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在这项新标准中对中小学校普通教室桌面、黑板面照度和设计安装卫生要求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1)教室桌面、黑板面照度卫生要求
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
2)教室照明的设计安装卫生要求
宜采用悬挂式格栅灯具,灯具效率不应低于60%;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大于19;宜采用色温3300K-5500K,显色指数不低于80。
宜采用吊杆安装方式,并按教室纵向(灯具长轴垂直于黑板)均匀布设教室照明功率密度不应高于11W/㎡,有条件的地区宜低于9W/㎡。灯具距离课桌垂直距离(g)不低于17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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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教室内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
答:中小学教室内灯具距离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低于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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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规定:教室不宜采用裸灯 。灯具距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 .7m(阶梯地面的台班教室除外) 。中小学教室内灯具距离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低于1.7m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灯管排列宜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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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室照明有什么要求
国家标准的学校教室照明要求如下:
1.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2.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4.教室宜采用3300K-5500K色温的光源,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5.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大于19;
6.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m²,目标值应为9W/m²;
7.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应取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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