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老房子家里的电路坏了找谁来修要钱吗【大连的】
- 2、出租出去的房屋家电坏了,维修的费用应该谁掏?
- 3、租来的房子电路出现问题导致停电了,该谁负责出钱维修?
- 4、老旧小区电线老化谁负责更换?
- 5、电路坏了维修费是不是房东出啊
- 6、居民小区电网改造全部费用都有居民承担,一户要交六千多,这样合理吗?
老房子家里的电路坏了找谁来修要钱吗【大连的】
电表前面的坏了,归供电局管。坏了他们可以修。但是也只修到进电表。这个是免费的好象。
电表到户内总闸这一段归物业管。找他们可以搞。这属于公共设施,这个好象也是免费的。
户内总闸以后的所有线路归自己管。要修就要自己想办法了,如果找别人搞的话,肯定是要给钱的。你可以找物业帮你找电工,费用你出。也可以找外面搞装修的电工来帮你搞。因为你这个是属于临活一般来说都是一个人一天100到300不等,看工作量大小。当然如果要涉及到更换东西(电线、空开、插座)肯定是你自己花钱买了。
出租出去的房屋家电坏了,维修的费用应该谁掏?
在租房的过程中,很多人喜欢拎包入住,这就解决了一切问题。但在租赁期间,会出现房屋、家电等需要维修的问题。那么,租赁的房屋和家电由谁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谁支付?租赁家电维修费用谁来承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损坏的设施。
出租人不修理的,承租人可以先自行修理。维修时尽量找专业维修人员,开具维修费用发票,并凭发票等凭证向出租方要求报销。设施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降低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双方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租房时,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因出租人自身过错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由出租人负责,等等。
在租赁合同中,房东和租客可以详细列出房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状况等,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出明确约定。在租赁期间,电器坏了,通常由出租人修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但如果出租屋及屋内设施自然损坏,出租人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因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及其内容物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租赁期间,坏电器的维修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包含附属设施维护条款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发现租客房间有损坏,建议先查看房屋的租赁合同,查看维修的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到维修,所有费用由房东承担。如果房屋条款中出现不合理的措辞,承租人有权质疑租房合同的效力,房东必须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定安排损坏部分的维修。
租来的房子电路出现问题导致停电了,该谁负责出钱维修?
租房子线路问题,属于房东维修,或者打电话给小区的物业,让人来进行维修,但如果合同里面有明确规定的时候,需要按照合同来执行候。若是刻意破坏线路,那么由承租人承担这部分责任。1、在租房子的时候,首先要注意水电的问题,在看房的时候就要先检查是否能够正常的使用,若房子的年代较久,那么一定要在合同里边写好这方面的责任,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2、租房子还应该检查房子里面的家具是否齐全,同时要检查损坏的程度,建议大家可以用手机先拍照,若后期有这方面的情况发生,可以提供相对的证据。
老旧小区电线老化谁负责更换?
老旧小区电线老化要看是在电表前还是电表后,如果是电表前的电线老化由电力供电部门负责更换处理,电表后的电线老化(进户线)由住户自己出钱找专业电工人员更换处理。供参考。
电路坏了维修费是不是房东出啊
租赁协议生效后,除房屋自然损坏由房东出资维修外,其它均由租赁使用者负担的。
居民小区电网改造全部费用都有居民承担,一户要交六千多,这样合理吗?
这样不合理,应该是当地电力局和社区出80%的钱,其他的居民可以承担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的话,可能需要自己付出部分资金,和社区去商量,争取最大程度的帮助,可以协调相关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帮助,可能并不是说全部的改造费用,一部分也是可以,所以还是应该和社区和相关部门联系一下。
法律分析
如果是新房,则这个责任应由开发商、供电局承担,开发商、供电局回避的可以起诉解决;如果是老社区,电改应由物业出资。如果物业资金不足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居委会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以向居民筹集一定资金。 如果小区内的业主无单独在供电公司立户,而是由总表收费,各业主分担,则在小区内应该有一个小区总电表,以此为准,收取小区的电费。然后由物业到各业主家抄报用电数据,然后计量每度电的平均值或者限定一个定价向用电户收取电费。供电公司在附近也有一个总电表,但不以此为准收费。小区电网改造属于国家了人地方政府项目,这个是由专项拨款的,现在这个电网改造。居民是需要出一部分,但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电价政策,对于产生的损耗、维护费用等方面的支出,要据实核算另行收取,并进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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